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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生父亲把病儿推进湖里淹死被判6年徒刑
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7年11月25日10:25 三秦都市报

  13岁儿子因患精神障碍疾病,经常打人伤人、砸东西,致使家庭生活负担沉重,并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。44岁的父亲不堪病儿带来的困扰,在带儿子游玩时用肩膀将儿子“顶”进湖水中,眼睁睁地看着儿子被淹死。11月24日记者了解到,鉴于该父亲认罪态度尚好、犯罪情节较轻、被害人对其家庭和周围群众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等原因,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,酌情判处该父亲有期徒刑6年。

  群众报案“有人在湖里被淹死”

  “在浐河史家湾段雁鸣湖有人被淹死,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……”2007年4月19日13时左右,西安110接到群众报警。据目击群众赵某报案称,4月19日下午,他在雁鸣湖1号湖附近去检查栽树的情况,发现距栽树处约50米处、1号湖北边水泥平台上,有一人将一位少年在湖水中向下压,并用桃树大枝压住,使其不得向上,他清楚地看到像是在害人!赵某当时只身一人,无法求援,只得向110报警,希望民警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理。同时也有现场目击群众证实了这一情况。

  当日13时10分,接到报警后,西安公安雁塔分局等驾坡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,将犯罪嫌疑人王西宁抓获,王西宁也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经审查,王西宁现年44岁,西安市灞桥区国棉六厂清花车间工人,他原本有一个13岁的儿子飞飞(化名),因飞飞智力低下、患有精神障碍疾病,小学期间就被劝退回家治疗。在家期间飞飞常有伤人、砸东西等行为,致使王西宁家庭生活负担沉重,且飞飞的发病行为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。

  4月19日8时许,王西宁给飞飞喝完药后带其到纺织公园玩耍。13时许,二人饭后在西安市浐灞公园旁的树林休息,休息完后二人又来到雁鸣湖1号湖泻洪坝上,王西宁用肩膀将飞飞“顶”进湖里。大约20分钟后,他看见飞飞仰面漂在湖面不动了,才用树枝将飞飞拨到坝边,飞飞当场死亡。经法医鉴定,飞飞系溺水致机械性窒息死亡。

  亲生父亲把儿子“顶”进湖里

  被警方抓获后,在陈述作案经过时,王西宁说:“当时儿子在我右肩部推了一下,我下意识用肩膀一“顶”,他就掉进湖内。当时我脑子一下子发懵,但随即一个念头在我脑子闪过:我想我不能救他,这几年他给我的家庭带来的痛苦太多了,干脆让他淹死吧……这样的想法驱使我没有救他。”

  “我想把他“顶”下水淹死,对他自己是个解脱,对家里人也是个解脱。”王西宁说,就这样,他站在坝上,看着儿子飞飞在湖里扑腾……大约20分钟后,看见飞飞仰面漂在了水上,似乎身体已不再动弹,便上岸找了一个树枝,将飞飞的身体向岸上拨,目的是想探清飞飞是否已经淹死。

  等王西宁将飞飞拔到坝边时,附近群众已经围了上来,要求他积极施救。但飞飞已经不行了。王西宁用湖里的水撩在儿子脸上,帮儿子洗去嘴里溢出的红色的东西……周围群众将他围住不让走,直到警方来到现场。

  儿子患精神病“让家人忍无可忍”

  王西宁的妻子薛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说,儿子飞飞2005年到安康

医院检查,诊断患有轻微精神病,并开了药,但因药物副作用大没让吃。后来到了2006年9月病情加重,很暴躁,经常乱砸家里的东西,还动手打人,打爷爷和父母亲,打他父亲最多。有时用拳头打,有时手里抓住什么东西就用什么东西打。事发前一天,王西宁正在睡觉,飞飞就用擀面杖在他爸脸上打,把王西宁的脸打破了。

  薛某说,王西宁有时生气了也说过“把飞飞扔了算了”这样的气话,她就会骂他,也想着他不会那样去做。“飞飞有病,他打他爸时他爸从来也不还手,害怕再还手他会砸家里的东西,每次飞飞打他爸时,他爸只能忍受。”同时,王西宁的其他亲属也证明,飞飞经常打家里人、乱砸东西、向楼下乱扔东西,他的行为经常无法控制,也使家里人感到恐惧。

  “自从飞飞去年10月病重以后,我曾多次说过把儿子淹死算了这样的话。因为我实在无能为力再去为他治病,而且他的病已无希望治好,打人、摔东西已经成为家常便饭。我确实忍受不了了……”王西宁无奈地说。他被抓时,脸部右眼睑处还贴着创可贴,这是案发前几日儿子用擀面杖打伤的。

  判处杀儿父亲有期徒刑6年

  “我确实当天没有想害死飞飞,他掉进水里是个意外,我只不过是任由事态发展,原本计划过一段时间再找机会害掉他的。”王西宁这样解释。

  雁塔区检察院后以故意杀人罪对王西宁提起了公诉。庭审中,王西宁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无异议,表示认罪服法。其辩护律师称,王西宁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,主观恶性较小,犯罪情节一般,被害人有暴力性精神病,家庭不堪忍受,建议对王西宁从轻处罚,处以缓刑。

  雁塔区法院审理后认为,王西宁为摆脱患病儿子给其造成的负担,故意将儿子“顶”入湖内,致其儿子溺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鉴于王西宁认罪态度尚好,犯罪情节较轻,且考虑到被害人身患精神疾病难以治愈,对其家庭和周围群众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,可对王西宁酌情处罚。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,判处王西宁有期徒刑6年。

  本报记者 郭红文 实习生 马涛 闫娟 通讯员 吴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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